
社會中心/周孟漢報導
現代人習慣成立社區大樓通訊群組方便溝通,沒想到卻成為鄰居間互罵的公堂!高雄市楠梓區的某一社區大樓爆發住戶衝突,一名女子因不滿同社區大樓的鄰居,竟直接在百人住戶群組中開啟連環砲火,瘋狂飆罵「這6字」,甚至連「拋棄母親的人會有什麼好下場」等惡毒言論都傾巢而出,受辱的住戶忍無可忍,憤而將對話截圖報警提告,這位女子的下場也曝光。

這起鄰里大亂鬥事件發生在民國2025年7月間,當時大樓內設有特定多數住戶的LINE群組,其中一位女住戶因不滿另一名同社區住戶的言論,突然在群組內大暴走,從晚間7點12分開始,在短短20分鐘內接連傳送一連串粗暴字眼,包括「去你X的你說什麼X話,妳什麼東西呀你」、「我管理費付比你多,你他X的我說話不行是不是」、「他X的你說那什麼爛話」、「你是什麼爛貨啊」等語,甚至還酸對方是「X!只會耍X嘴」、「真是白X……拋棄母親的人會有什麼好下場」,字字句句充滿針對性。

不僅如此,女子情緒失控下,更在群組語帶挑釁地叫陣「你把你相片Po出來,我們1樓見!」這番火藥味十足的言論讓受辱的住戶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當場將群組內的對話紀錄全截圖,並前往警局報案,向女子提出公然侮辱及恐嚇罪嫌。
女子到案後,對自己在群組內飆罵的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理時認為,女子在接近的時間內,於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住戶群組裡,多次公然侮辱他人,行為內容大致相同且侵害同一法益,應依接續犯論處一罪。

至於女子在群組內怒嗆「1樓見」的部分,法官認為女子僅是口出侮辱性言語,並未具體揚言要以何種非法方式侵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在法律上難以認定具有恐嚇犯意,因此這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法官衡量其責任後,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女子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給這名在網路群組內大放厥詞的住戶一個警惕,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