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每到颱風天,若遇到停班停課,許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到KTV歡唱,不過日前新北市卻發生一起KTV侵犯案!一名男子在與好友們前往KTV唱歌後,竟盯上一位初次見面的女子,見她泥醉癱軟、無法正常對話,竟趁幾人送她回家後,趁機闖進房間內實施侵犯,男子最終下場也曝光。

事件發生在2025年1月間,判決書指出,男子於當月6日凌晨4時許,與女子、及一對情侶共4人,一同前往新北市某KTV唱歌。當天清晨7、8時許,眾人前往女友人住所休息。當時女子已因過量飲酒陷入爛醉狀態,不僅無法正常與人聊天,上下車及進屋時更需要旁人攙扶,最後由朋友及其母親合力將她安置在房間床上休息,女子隨後閉眼昏睡。
不料,當女友人與男友離開該房間、準備去洗澡及至客廳休息時,獨自留在客廳的男子竟色心大發,趁著四下無人闖入女子休息的房間,強行躺在女子身旁,無視女子當時意識模糊、全身癱軟無力,竟動手掀開女子衣服、強行褪去其褲子至一半,並實施侵犯,女子當時雖極度害怕且隱約有印象,卻因爛醉頭暈、身體毫無力氣而發不出聲音抗拒,只能任由男子得逞。

直到好友洗完澡返回房間時,男子才趕緊穿上褲子。隨後好友馬上聽到躺在床上的女子不斷哭喊「下面好痛」,經追問下,女子隨即崩潰揭發男子的惡行,並於同日前往醫院驗傷、報警提告。法庭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女子當時還有意識,所有行為都是經過對方「自願同意」,甚至瞎扯在KTV唱歌時女子就主動靠近親吻,回到房間後也是女子主動親吻他,他才會有後續動作,辯稱對方沒有推開或說不要。
然而,新北地院合議庭傳喚當天同行的友人出庭,證人均證稱女子當時已醉到「肢體癱軟、對話不太行」,根本無表達同意之能力。此外,法院檢視基因鑑定報告,以及雙方LINE對話,男子曾傳訊「鬧上法院也不好看…希望能簡單處理」,女子則怒斥「對一個喝醉酒的女生性侵,你當下還希望我怎麼拒絕你」,顯見女子從頭到尾皆非自願。

新北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嚴厲斥責,該名男子過去已有妨害秩序、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前科紀錄,本次竟在緩刑期間內再犯本案,顯見其素行惡質、對法治及性別觀念嚴重偏差。法官審酌男子利用被害人爛醉無助之際侵犯其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且犯後始終飾詞狡辯,甚至數次無故不到庭接受審判、徒耗司法資源,未見任何悔意,態度極為惡劣,至今也未與被害人達成任何和解或賠償分文。合議庭最終依乘機性交罪,接續犯論以一罪,重判男子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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