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中機站查獲一起利用虛設空殼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虛擬帳號,替非法博弈網站洗錢案,以陳姓嫌犯為首的犯罪集團尋找大量人頭成立公司,並指示該等人頭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請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等支付服務後,為非法博弈洗錢達54億9200萬餘元,檢調2波搜索帶回陳姓主嫌等25人,其中9名核心幹部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已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由陳嫌出資的「富○昌集團」自112年間起陸續尋找大量人頭成立公司,並指示該等人頭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請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等支付服務後,將取得可產生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之API提供予非法博弈娛樂城供其用於賭客入金,並將賭客入金之賭資偽裝販售「GASH」、「My Card」等商品所得之款項。
等到第三方支付公司之人頭公司帳戶收得上開賭客入金款項後,亦由富○昌集團指派車手臨櫃提現並將現金轉交至水房幹部或人頭公司負責人,改以「老酒收購」名義臨櫃將現金存至人頭公司帳戶,供水房人員24小時輪班操作銀行批次轉帳至賭客指定之帳戶內,為非法博弈集團洗錢。檢調估計,本案洗錢總金額高達新台幣54億9200萬餘元。

檢調分別於2月3日、4月16日發動兩波搜索行動,共搜索23處相關處所,約談、拘提27人次,警示凍結金融帳戶128個,並查扣現金97萬2700元、泰達幣USDT2184顆、存摺60本、金融卡22張、網卡12片、智慧型手機39支、桌機14臺、筆記型電腦9臺及電磁紀錄等大批證物。
另檢察官就警示凍結金融帳戶內餘額計2496萬3724元,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總計查扣不法資金達2593萬6424元。陳嫌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意圖營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對陳姓主嫌等9人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羈押禁見,15位人頭公司負責人及車手各以4萬元至20萬元不等交保。
中檢指出,台灣高檢署為強化打擊詐欺及洗錢犯罪能量,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本案就是金融機構循預警中心機制,通報9家公司疑似涉及洗錢交易,經台高檢署發交中檢,由檢察官張凱傑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南投縣調查站、台中市警第二分局、保安警察大隊及保四總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偵破這個洗錢水房集團。
中檢呼籲,目前全國各金融機構已陸續與台高檢署或各地方檢察署簽訂打詐合作意向書,透過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即時通報重大異常金流,並由檢察機關指揮司法警察迅速溯源偵辦。本案即為公私協力、共同打擊博弈及詐欺犯罪不法金流之具體成果。
照片來源: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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