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今(29)日上午9時30分,台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蘇耀輝正式獲判無罪。蘇耀輝於1997年被捲入一起殺人未遂案,因嚴重瑕疵的指認程序與測謊證據,於2005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殺人未遂罪確定,入獄服刑8年,儘管他並不認識被害人。出獄後他持續申冤,2022年由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接手救援,歷經高院兩度駁回、最高法院兩度發回後,今年1月8日終於開啟再審,今日獲得無罪確定。
蘇耀輝分享30年冤獄心路歷程
宣判後,蘇耀輝偕同妻子謝伊齡,與義務律師團、志工及多位平反者一同在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分享這段30年冤屈的心路歷程。本案義務律師簡銘昱表示,蘇耀輝夫婦的堅持與救援團隊的不放棄,是今天無罪結果的關鍵。他祝福蘇先生從今天起,能以真正清白之身好好生活。
洪維德律師指出,法官不僅在裁定中指出本案證據瑕疵,更在今日判決中詳細說明無罪理由,這對司法體系具有重要意義。他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並特別提及同樣遭受司法折磨的平反者陳龍綺,盼國家重視未入監服刑的冤案被害人,給予適當補償。
蘇耀輝哽咽表示:「這起案件從民國86年到現在已經30年了,人生有多少個30年?」他感謝妻子一路相伴、監察委員陳師孟與高涌誠的幫助,以及平冤協會與律師團的救援,才讓他今天能洗刷冤屈。妻子謝伊齡緩緩說道,這30年「漫長到連呼吸都會痛」。她感謝所有陪伴他們走過這段路的律師、志工與平反者陳龍綺,並呼籲政府正視冤案被害人所承受的精神損害與補償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