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民團「微光花蓮」發起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罷免一階連署期間,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要求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登門按門鈴「查水表」,花蓮地檢署今(14)日依涉違《個資法》等罪偵結起訴,稍早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鐐。
法官指出,雖然明良臻已經坦承大部分的客觀事實,但他卻表示自己沒有觸犯《個資法》。此外,法官根據檢方所出示的卷宗跟證據,仍認為明良臻涉犯《個資法》罪嫌重大。
花蓮地院表示,依照明良臻的社會經歷、工作職位、智識及經濟能力,認為其有逃亡之虞,因此有羈押必要;但目前偵查階段已告一個段落,因此裁定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配戴電子腳鐐,以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