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花蓮罷免立委傅崐萁第一階,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資料,引爆「查水表」爭議,3月底遭羈押禁見。如今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對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提起公訴。還指出,明良臻犯後態度不佳,試圖把責任推給下屬,因此建請從重量刑。
涉入花蓮罷免傅崐萁案"查水表"的民政處長明良臻,3月底在父親、妹妹陪同下,走進地院,328當天經法院裁定羈押至今,兩個多月的調查,檢方偵查終結,確定起訴明良臻、身兼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及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三人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利,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均提起公訴。檢方查出明良臻,下達"查水表"種種指令,不僅知法犯法,還召集村里長,協助指引戶政人員到罷團提議人戶籍地。甚至透過line催下屬,儘快實地查訪並複印罷免提議人名冊影本。兩位下屬吳俊毅、鍾威霆明知違法,但畏於長官權勢,不敢反抗,只好照辦。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續指,被告明某(明良臻)在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而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內的相關對話記錄,並試圖將責任推諉於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法院重重量刑。民進黨花蓮縣議員胡仁順說,(明良臻)過去利用職權欺壓要脅脅迫基層公務人員,做出違法的行為,我想花蓮縣政府應該立即做出撤職的動作。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回應,相信他們都並沒有不法侵害人民權益或洩露個資,這樣不法的意圖。面對3人遭起訴,縣府依然力挺。只是傅崐萁身邊兩位親信明良臻與園丁李慶隆,接連因查水表、競選小物案遭法辦,自己能否全身而退,外界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