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王妤倢報導
軍營驚爆同袍性侵案!桃園一名職業軍人阿明(化名)竟趁同袍小智(化名)獨處之際,兩度於營區庫房與寢室內強行侵犯,甚至導致小智染上性病。阿明在犯行曝光後,更毫無悔意辯稱「雙方合意」。對此,一審法院重判阿明有期徒刑7年,案經上訴,二審改判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明先於2018年6月某日晚間,在營區4樓經理庫房內強行性侵小智;2023年6月,阿明再度色膽包天,趁小智在寢室獨自取用飲料時,徒手壓制其頭部並捏住鼻子,強迫呼吸困難的小智為其進行性服務。事後,兩人在同年7月雙雙確診梅毒,小智身心受創崩潰。
法官調查兩人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阿明手段極其卑劣。阿明曾傳訊恐嚇:「你都不知道我偷偷的把你的樣子給紀錄在我手機裡了嗎」、「反正東西是我的,要怎樣自己決定」、「我如果威脅你,就會說把影片上傳什麼的」、「我答應你,我們互相,你不排斥我,然後確實落實互相幫忙,我把不該留在手機的東西都讓它們消失,保證消失」。即便小智多次怒斥「滾」、「我說不要」,阿明竟還輕佻回應:「妳明明很喜歡被硬來」、「好好配合,我會讓妳舒服」,顯見其無視對方意願,長期以性影像作為勒索手段。

桃園地院一審時,阿明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庫房當日只是「幫忙整理裝備」,而寢室發生的性行為則是「雙方合意」,聲稱小智隨時都能離開。但法官審酌阿明身為同袍,竟利用對方性傾向進行恐嚇、強迫性交,手段齷齪,嚴重戕害小智身心健康與身體自主權。法官也痛斥阿明犯後始終飾詞卸責,試圖以不合理辯詞脫罪,未見任何反省或悔過,亦未與小智達成和解或賠償,犯後態度極其不佳。最終,法官依兩項「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阿明有期徒刑4年,一審合併定應執行刑7年。阿明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經審理後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