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顏一軒、洪怡珊報導
遭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被撤銷貪污罪判決,改以《刑法》第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且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高檢署已研議提起上訴。針對未來的「復職規劃」與「是否重返民眾黨」等問題,高虹安今(17)日受訪時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上午已說會儘快處理,應該很快就會有好消息,當然希望能愈快重返工作崗位愈好;至於是否再度加入先前退出的民眾黨,她則並未正面回應。
今早10時30分,高虹安前往新竹市東區Big City遠東巨城購物中心1樓廣場,出席「拾藝之光」114年新竹市十校藝術聯展開幕活動,並於會後短暫接受媒體聯訪。
記者提問,您希望在何時復職,復職之後是否將回歸民眾黨?對此,高虹安回應,「當然是希望能愈快愈好,因為畢竟這個復職也等了非常長的一段時間,在這段停職的期間,我也一直沒忘記我對新竹市還有很多的責任在」。
她不諱言,其實從市長選舉、反罷免投票,自己身上等於背負了兩次選民託付的責任,因此當然是希望能愈快完成復職,對自己愈好,可以儘快回到市府工作,回到正常的生活,也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的新竹,「我想這是最重要的」。
高虹安說,到目前為止應該還是沒收到內政部的回函,不過劉部長今早有說會儘快處理,應該很快會有好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