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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住院自付額擬調高 單次上限增至5.7萬元

發布時間:2025/09/22 13:49:45
更新時間:2025/09/22 1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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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住院自付額擬調高 單次上限增至5.7萬元
圖僅示意,非本新聞所指。(圖/翻攝自pexels)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2日電)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草案,調高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單次住院增加到新台幣5.7萬元,全年累計增為9.4萬元,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初估影響萬人,不影響經濟弱勢及重大傷病。

因應每年平均國民所得調整,衛生福利部近期預告訂定「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研擬未來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元調高到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最高額從8.6萬元調升到9.4萬元。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新制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及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分別提高6000元與8000元,推估影響1.1萬人,全民健康保險增加部分負擔金額為6093萬元。

相較於民國114年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及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分別提高1000元與2000元,115年健保住院自付額調升幅度較大,陳真慧說明,計算公式並未改變,主因是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分析,每人平均國民所得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自付額增幅也隨之提高。

這2項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最高金額適用範圍,以保險對象於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規定所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為限,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不予給付項目。

陳真慧表示,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重大傷病等對象,或是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都不受住院自付額上限新制影響。草案預告期60天,希望讓外界充分了解和提供意見。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住院費用上限,按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最近1年每人平均國民所得估算,每次住院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6%;無論是否同一疾病,每年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10%。(編輯:管中維)11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