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一起極其殘忍的車禍命案!一名38歲陳姓護理師下夜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撞飛,林男事後竟急轉掉頭「二度輾壓」陳女致其頭顱破裂當場死亡。外界傳出林男疑因畏罪且不想負擔高額醫療賠償金才痛下殺手,全案已依殺人罪將林男聲押獲准。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特別發文打臉「撞死賠較少」的民間迷思,直言二度輾壓不僅民事沒省到,刑事更直接從過失變成「至少判10年以上」的殺人重罪。

殘忍迴轉二度輾壓!護理師慘死街頭賓士男遭押
檢警調查,這起事件發生於8日凌晨1點左右,陳姓護理師剛結束夜班工作,步行穿越台中市中區柳川東路口時,遭林男駕駛的賓士車撞倒。不料林男撞人後非但沒有下車救護,反而開至路口迴轉折返,再次二度輾過陳女後肇事逃逸,造成陳女頭顱重創當場不治。警方循線追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經酒精與毒品檢測均呈陰性,疑因不想負擔龐大醫藥與撫養費用才二次加害。檢方相驗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已裁定羈押。

「撞死賠比較少」是錯的!律師揭2大關鍵闢謠
針對社會流傳「撞傷賠更多、撞死賠較少,不如二次撞死」的說法,楊律師發文指出這完全是嚴重錯誤觀念。他分析,車禍當下根本無法即時判斷傷者是否會永久失能,實務上絕大多數傷勢皆未達重傷害程度,因此「撞傷賠較少、撞死賠較多」才是常態。此外在刑事責任上更是天差地遠,縱使面對極少數重傷高額賠償,對一般人而言與死亡賠償皆是無力承擔的鉅款;但「過失致重傷罪」只要達成和解仍有機會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若選擇「二度輾斃」將直接升格為「殺人罪」,刑期至少10年起跳甚至無期徒刑。楊律師最後提醒,若不幸發生車禍,正確且損失最小的做法永遠是「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與事後和解」,切莫因一時愚蠢衝動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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