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教育部學產基金至今已有300多年歷史,自1995年起即提供急難慰問金補助,近5年已補助超過3萬人次,提供補助金額達5.5億元。為秉持學產基金助貧扶弱之精神,並更貼近實際需求,教育部修法放寬「急難慰問金」之排富規定,家庭年收入總額申請門檻將自新台幣100萬元調整為148萬元;並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提供加碼關懷補助,各項慰問金補助依原核給金額增加1萬元,以擴大對急難家庭照顧量能。
照顧再升級!教育部放寬急難慰問金之排富規定
近年因應物價持續高漲,對於遭逢急難家庭生活經濟陷入困境者,為及時給予學子家庭更多支持,協助渡過難關,本次修法計有3大重點。首先為放寬排富標準,為能將資源優先挹注在相對有需要經濟支持的家庭,因此訂有家庭收入總額度為補助門檻,惟近年物價及通膨等因素,原先門檻基準已未合時宜,本次修法首先放寬家庭收入總額申請門檻調高至148萬元,期能照顧更多家庭,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此外,為降低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對經濟弱勢家庭的衝擊,本次修法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加碼補助,修法後將能獲得最高3萬元之補助金額,以充分發揮雪中送炭精神。

另考量學生或家長遭遇重大變故時,常因處理家庭事務或醫療照顧而無法及時提出申請或部分證明文件申請時間較長,為提供學子家庭申辦彈性,申請期限從3個月放寬為6個月,減少因時間限制而錯失補助的機會。
為擴大關懷效益,教育部已將修正要點規定通函各級學校,請各校加強校內宣導申請作業,並協助符合資格的學生提出申請,讓急難慰問金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相關資訊可至教育部指定承辦學校網站查詢,或撥打專線電話(04-23323000轉5066、5067),歡迎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