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及洗錢,一審遭重判11年8月。他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改判9年8月徒刑,可上訴。高院認定,郭哲敏從事地下匯兌實際經手金額為207億餘元,較一審認定的218億餘元減少,同時考量他在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主動繳交地下匯兌犯罪所得7759萬餘元,犯後態度明顯改善,因此予以減刑。他也透過律師表示,盼早日發監執行。全案仍可上訴。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一審判11年8月 二審認犯罪所得減少獲減刑
郭哲敏同時也是名模錢帥君男友,他擔任Awesome Entertainment集團(AE集團)負責人,2018年起開發網路博弈平台,供境外線上博弈站長與玩家對賭,並抽取高額佣金,非法獲利35億餘元。為避免贓款透過他人地下匯兌損失,他另起爐灶成立犯罪集團,親自從事地下匯兌並抽取佣金,同時指示手下幫忙洗錢。
新北地院一審認定他經手匯兌金額達218億餘元、犯罪所得1.2億餘元,因否認犯行,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匯兌業務、《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賭博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判刑11年8月。
二審合議庭重新認定,郭哲敏實際經手地下匯兌金額為207億餘元,犯罪所得為7759萬餘元,規模較一審認定縮小,加上他二審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量刑從輕,改判9年8月徒刑。已繳交的7759萬餘元沒收,未扣案部分則追徵。
共犯也獲減刑、郭哲敏:盼早日發監執行 高檢署可能上訴
郭哲敏的大帳房杜韋蓁及心腹張旭昇,一審分別被判9年8月及相關洗錢罪。二審因兩人坦承全部犯行,並分別繳交440萬及1900萬元,態度良好,合議庭改判杜韋蓁7年6月、張旭昇6年,其餘20個洗錢罪各判6月,得易科罰金。
郭哲敏案發後潛逃泰國,112年8月遭調查局押解返台。律師表示,郭哲敏得知二審判決後心情平靜,尊重判決,盼案件早日確定以便發監執行。台灣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