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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前行政院高官「涉詐領助理費645萬」一審判決出爐了

發布時間:2026/05/08 15:43:31
更新時間:2026/05/08 15: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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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前行政院高官「涉詐領助理費645萬」一審判決出爐了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及其先生蔡燈財涉貪助理費,一審獲判緩刑 。(圖/翻攝陳慧玲臉書)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前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和其配偶蔡燈財,涉嫌時任澎湖縣議員及助理時詐領助理費,去(2025)年6月間遭澎湖檢方搜索,後被起訴,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陳慧玲與另3名被告皆有罪,並獲宣告緩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陳慧玲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另扣案犯罪所得645萬1234元宣告沒收。

蔡燈財則是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遭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於2年內完成200小時義務勞務,犯罪所得同樣沒收。

辯護律師桂祥晟表示,感謝法院審酌被告犯案動機、犯後態度及家庭、生活等因素後給予緩刑處分,讓當事人仍有自新與回歸社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