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網紅「鳳梨」吳泓逸2023年遭女子帳號「馮語婷」臉書粉專爆料吸毒、逼女墮胎、詐騙等嚴重指控,他憤而提告。嘉義地院今(29)日宣判,確認「馮語婷」粉專由高姓中年男子經營,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高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賠償鳳梨30萬元。網紅陳沂也發文痛批律師李怡貞過往還為其背書,甚至與一名女子合影,表示其就是「馮語婷」。
「馮語婷」指控鳳梨墮胎、吸毒 鳳梨憤而提告
事件起於2023年7月,「馮語婷」粉專突然發文隔空指控鳳梨「有女友還射後不理、逼墮胎」,並指他涉及詐騙、吸毒、販毒等,還附上私密對話截圖,引發熱議。後續貼文更涉及恐嚇內容,讓另一名女性當事人心生恐懼,鳳梨因此報警提告。
陳沂怒轟李怡貞律師「幫假人設背書」
對此,網紅陳沂發文痛批,當時李怡貞律師竟主動約「馮語婷」見面,不僅擁抱合照,還公開發文證實:「是的,我見到馮語婷了,真的有這個人,不用懷疑。」更稱讚本人「有夠漂亮,跟洋娃娃一樣精緻」。陳沂指出,因為有律師公開背書,導致許多網友相信「馮語婷」是真人,進而相信那些造謠指控。她還提到,馮語婷帳號直到前兩週仍在李怡貞粉專留言,互動良好。
陳沂進一步質疑,李怡貞為何要幫一個假帳號背書?她2023年11月底就曾在警局確認全台灣沒有叫「馮語婷」的人,認為是假帳號造謠,且背後高男涉資金盤案件,合理懷疑是男扮女裝、用性感照片吸引關注。沒想到不到一個月,李怡貞就主動約見並擁抱合照。
陳沂最後酸道,李怡貞曾說「詐騙的人從來不會承認自己是詐騙,只會說別人才是」,「這句話送還給她」。
法院判決出爐:馮語婷是中年高姓男子營運 罔腰也涉案
根據判決,「馮語婷」粉專由高姓男子實際經營,他與另一名江姓女子(罔腰)共同涉案。江女犯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高男犯誹謗及恐嚇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賠償鳳梨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