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本月24日再度於院會提案,打算修法「預算法增訂第81條之1條文草案」,讓「普發現金常態化」,並明定政府超徵稅收的優先用途與分配順序,全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國民黨團在提案中指出,「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15%時,應優先弭平當年度歲入歲出之差短,如有賸餘,應辦理普發現金。」提案說明表示,稅收是人民交給政府處理公眾事務的資金。如果政府的預算執行完畢後還有顯著賸餘,這部分「多收的錢」在法理上應該回饋給國人。因此,稅收超徵達一定數額,應將一定的比例普發現金,不僅能藏富於民,也能緩解通貨膨脹壓力與刺激內需消費,與全體國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
此次並非藍營首度提案要「年年普發現金」
事實上,這並非藍營首度提案要「年年普發現金」,立院財政委員會去年3月就曾初審通過相關提案,當時明定法定歲入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20%,或超徵3000億元時,就應普發現金。不過由於朝野、行政部門無共識,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去年8月立法院會決議另定期處理後,擱置至今,不過24日院會又捲土重來。
媒體《自由時報》報導引述國民黨團人士說法,其實該議題社會早就討論過,但過去都是一次性發放,如今在野黨推動將「還稅於民」制度化,未來一旦稅收明顯超徵,就有一套明確、透明的機制,把多收的錢回饋給全民,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