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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烏干達「血汗學工」案二審宣判 前苗栗高官圖利罪處7年徒刑

發布時間:2026/03/24 16:13:18
更新時間:2026/03/24 16: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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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烏干達「血汗學工」案二審宣判 前苗栗高官圖利罪處7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24)日二審出爐,苗栗縣政府前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遭判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官網)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中州科技大學烏干達外籍生「血汗學工」案,二審判決今(24)日出爐。台中高分院認定苗栗縣政府前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犯公務員圖利罪,雖撤銷一審部分理由,仍維持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則改為4年。法院指出,涂榮輝違背職務、損害行政公正,且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量刑不變。

二審改判部分內容 刑度維持7年

本案起於2019年,中州科技大學以高額獎學金吸引烏干達學生來台,卻未兌現承諾,導致學生為償還費用,被迫長時間進入工廠工作,每月工時甚至高達190至300小時,除了有學校人員涉及人口販運和剝削,還有3名公務員,包括苗栗縣前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和廖姓科員,還有當時幫忙查個資的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劉姓副隊長。

一審由彰化地院審理,認定涂榮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並科罰金240萬元。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未詳列不法利益計算與證據理由,因此撤銷部分判決內容,但重新審理後,仍認定犯罪成立,維持7年徒刑,褫奪公權則改為4年。

快新聞/烏干達「血汗學工」案二審判決出爐!前苗栗縣勞青處副處長仍判7年
中州科技大學2019年發生烏干達外籍生「血汗學工」案。(圖/取自中州科技大學官網)

涉施壓下屬 消極調查助廠商免罰

判決指出,涂榮輝在案發時擔任苗栗縣勞青處副處長,明知烏干達學生有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及就業服務法情事,卻未依法查處,反而在行政調查過程中多次施壓承辦人廖姓助理,要求「不用查」,僅依既有資料結案。

法院認定,涂榮輝與廖員共同基於圖利犯意,刻意以消極方式處理調查,最終讓涉案企業免於裁罰。相關業者因此分別獲得免罰利益,金額從2萬元至90萬元不等,明顯損及行政公正與公共利益。

廖姓助理自白犯行 獲判免刑

至於同案被告廖姓助理,法院考量其在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無犯罪所得,並供出關鍵事證協助查明案情,加上長期受上級施壓,曾多次向主管反映未果,認定其犯罪情節輕微,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判處免刑。

法院指出,廖員是在制度壓力下配合行事,並非主導角色,因此無科處刑罰必要。

行賄指控不成立 2人維持無罪

此外,檢方指控仲介業者陳姓男子與徐姓男子涉嫌行賄部分,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法院認為,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已著手行賄行為,且所謂水果禮盒,與職務行為間無對價關係,不構成犯罪。

因此,檢方上訴遭駁回,原判無罪確定。

法院重批違背廉政 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法院判決說明,涂榮輝身為高階公務員,理應依法行政,卻在調查期間與業者往來密切,甚至接受餽贈,明顯違反廉政倫理。其不僅未依法查處,還刻意護航,使業者規避處罰,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同時,法院更進一步指出,涂榮輝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考量其職務地位與行為對社會的負面影響,認定有必要施以重刑,以維護法治與行政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