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筱舲報導
前年4月,基隆市一名李姓女子(以下簡稱李女)帶著孩子至醫院看診,結束後拿著藥單去領藥時,發現藥單上面的過敏史欄位竟被寫上「媽媽是X子」5字不禮貌的字眼,她一氣之下拍下藥單,並上傳至社群平台討公道。經醫院查證,確認是一名藥師因為心情不好,才做出脫序行為,事發後便請辭。基隆市衛生局認為醫院有管理責任,依醫療法裁罰6萬元,但醫院不服,認為此案是因藥師個人問題才做出脫序行為,而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正式作出判決。

李女於2024年4月24日帶孩子到基隆一間醫院看診,在領藥時發現藥單的過敏史欄位竟被寫下「媽媽是婊子」,便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後續經過醫院約談調查後,發現是一名藥劑師所為。基隆市府認為醫院對管理醫事人員上有疏失,在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才使員工在藥單上留下不當言詞,且藥單未經查核就逕行流出,最終依違反「醫療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分別裁罰5萬元、1萬元。

對此,醫院強調,院方有落實日常的教育訓練課程,並協助員工應依法執行職務,認為此案是因這名藥師個人情緒問題才做出脫序行為,不服判決而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後認定,藥師在藥單上記下無關醫囑的不雅字眼,屬於「未依醫事職業法規執行業務」,處方箋由醫院控管,被藥師亂填卻沒即時查核、發現記載人,顯示電子病歷的製作、增刪、權限管控、稽查制度和預防事故等制度並未完善,判定醫院有管理上的疏失,北高行駁回醫院訴訟,醫院敗訴,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