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度租金補貼申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進一步提升國人居住安全,承租未完成保存登記的建築物且無合法建物證明者,將不得新申請租金補貼。經由統計分析,目前核定戶將近6成為40歲以下單身青年,其中也包含大專院校在外租屋之學生族群。因此,國土署提醒大學生們租屋前睜大眼睛,例如頂樓加蓋或消防巷弄以鐵皮屋頂加蓋等,都可能是未保存登記的非合法建物,不但不能申請租金補貼,在消防法規上更是有安全疑慮。
然如果是114年已領取租金補貼的核定戶,若持續居住在原有地址,仍可保有一年補助請領的緩衝期至115年底。國土署後續將透過社宅包租代管等輔導媒合措施,引導房東釋出房源,鼓勵租屋者能搬遷至合法住所。民眾如有申請資格上的問題,歡迎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