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徐詩詠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內涉貪汙助理費,一審貪污罪7年4月定讞讓她被解職。不過,在高院二審後卻大翻盤,撤銷貪污罪,改判《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6個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後續也依法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如今傳出內政部長劉世芳已簽公文,高虹安於明(18)日將回到新竹市府上班。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污案遭停職,昨日二審宣判撤銷貪污罪判決後,新竹市政府隨即啟動復職程序,並於下班前由專人將復職相關公文送交內政部完成收件。市府今(17)日證實,下午已接獲內政部函文,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高虹安復職。

市府表示,復職程序完成後,高虹安預計明(18)日正式回到市府上班。據了解,高虹安復職後已安排公開行程,將出席由消防局舉辦的「消防月曆」記者會,若行程未有變動,該活動也將成為她復職後首場公開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