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入詐領助理費案件,稍早高等法院二審大逆轉,判決高虹安貪汙部分無罪,僅「登載不實」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可以回任市長;對此高虹安稍早回應,將持續以更謹慎的態度,照顧市民朋友的福祉。
針對高院判決結果,高虹安稍早發出公開回應,表示今(16)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自己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她表示「尊重」,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
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高虹安表示,後續將依法、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她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