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雖說七情六慾乃人之常情,但若對未成年少年(女)伸狼爪,小心遭判重刑!連江地院近期審理一樁「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案,兩位印尼籍移工巴美卡、阿功,先後於2023年元旦跨年夜、3月、4月、6月等多個時間地點,與未滿14歲的少女小琪(化名)發生性關係;甚至,巴美卡、阿功還與小琪大玩「3P(3人一同發生性行為),情節相當誇張。最終,巴美卡被判4年6月徒刑、阿功則判3年2月,服刑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連江地院說明,巴美卡於2023年1月1日元旦跨年夜,於連江南竿鄉清水村白馬尊王廟前方涼亭,見小琪獨自一人,於是上前搭話;隨後要求小琪與其性交,最終以口交方式完成射精,為合意性交1次。接著,該年3至4月某日夜間,另一位移工阿功也看上小琪,將其帶回宿舍房間;巴美卡也在此時再次見到小琪,於是又起色心,要求阿功離開房間,隨後將房門上鎖、褪去少女衣物,最終又完成合意性交1次。
巴美卡與少女性交後,隨即離開房間,並請阿功進入房間;豈料,阿功見到小琪赤身裸體、未著上衣,性慾竟也被點燃,便要求與小琪發生性行為,最終同樣完成性交行為。更扯的是,當阿功正在觸摸少女的胸部、以及親嘴時,剛「完事」沒多久的巴美卡,竟又忍不住闖入房間,與阿功一同與小琪性交;判決書指,巴美卡再次要求對方口交,最終又完成合意性交。
犯行數次得逞後,巴美卡又在2023年6月10日夜間,在前述涼亭見到小琪,於是再次上前搭話、要求發生性行為;隨後,再以陰莖插入陰道的方式,完成合意性交1次。數日後,小琪前往警局報案,讓上開情事全數曝光。東窗事發後,兩位印籍移工,矢口否認知情小琪為未成年,主張「她看起來很高、胸部大」,並且穿著、裝扮、髮型、外貌等外在特徵,根本無法使人知悉年齡。
不過,法院進一步審酌兩位移工的證詞,認為案發時,被告對於小琪實際年齡一事根本不關心;並且,被告已經見聞少女穿著過校服、書包,主觀上應能預見對方可能為國中生。此外,對於被告的年齡,被告也僅稱「大概判斷」,而未就上女外貌進一步描述;法院認為,人類成長本會隨環境、基因、營養等因素影響,女性又有相對早發育之情況,國中、甚至國小生,也可能出現較成熟的第二性徵,因此,難認可被告以「外貌看似大人」作為判斷年齡的唯一標準。
故法院批評,被告2人理論上均可知悉,小琪為未滿14歲之女子,年紀甚輕,就性行為之智識及判斷能力未趨成熟,欠缺完足之判斷性自主能力;結果,竟未克制己身情慾,率然與該女性交,影響其身心、人格發育之健全,所為實屬非難。不過,念被告2人犯後均能就報案道歉、且無前科紀錄;以及,這兩位移工自陳國中畢業、已婚、各有一名女兒,兩人收入及智識程度均不高等狀況,法院最終並未給予最重處罰。
綜上述,連江地院以《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論處2人,巴美卡被判4年6月徒刑、阿功則判3年2月,服刑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