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桃園電子報
日前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連署,提案將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避免慢性睡眠剝奪導致學生憂鬱,獲得超過1.2萬人附議,今(13)日教育部回應,理解並感受到民眾對學習效率與身心健康的重視,然而考量課綱安排、家長工作型態及接送、學生安全等問題,不宜貿然推動延後上課。
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連署,提案將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日前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連署,提案將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避免慢性睡眠剝奪導致學生憂鬱,獲得超過1.2萬人附議,今(13)日教育部回應,理解並感受到民眾對學習效率與身心健康的重視,然而考量課綱安排、家長工作型態及接送、學生安全等問題,不宜貿然推動延後上課。
此次網友提案全面移除非必要多元課程,將國高中生上課時間縮短為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盼有效改善學生睡眠品質與時間,成就更好的學習效率,且國高中生已有能力自行通勤上下學,不必將上學時間配合家長上下班時間。調整後能使學生能有充足睡眠,避免慢性睡眠剝奪導致學習效率大減、憂鬱情緒增加。且學生放學後能有更多時間進行個人興趣探索、製作學習歷程、進行社交活動、從事健身運動、專心讀書學習。
對此,教育部回應,目前學生修習的各類課程與節數/學分數是學校依據課綱進行適當規劃,國中教育階段為前九年義務教育,高中為基本教育階段。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周35節,已明定各類型學校學生應修的課程學分數及其畢業學分數,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上午8時左右至10時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之授課時間、每周減少10節課之授課時間,將造成學生無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也將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壓縮;且學生課後學習、活動安排需相關配套措施,方能引導學生依興趣進行多元學習,達成適性揚才的目標。至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8年級為33至35節,9年級為32至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若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之放學時間至下午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的休息時間。
教育部進一步提到,另依地方制度法及課綱規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之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而作息時間之調整,屬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之意見,與今(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
教育部指出,此次提案提出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的意見兩極化,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
有關移除多元課程部分,教育部回應,多元選修課程的設置是為了提供學生依興趣與進路探索更多學習機會,培養自主規劃與適性發展的能力,此課程有助學生發展專長並銜接未來升學與職涯。前述課程是經研究發展、草案公開程序與審議等程序制訂而成。有關建議提出「全面移除非必要課程」,由於課程或學習活動的「必要性」因人而異,在多元適性原則下,課綱以「必修」與「選修」,確保基礎能力的培養,同時保留學校自主規劃與學生選擇的彈性,以兼顧共通性與多樣性,促進學生多元適性學習,故仍有保留多元課程之必要。
至於學生休息、睡眠改善及促進身心健康部分,教育部表示,國高中學生身心健康與提升學習效率確實是當前重要課題,各界皆肯認提案重視學生睡眠、減壓的核心議題,該提案雖暫不參採上述涉及上課時間調整、移除多元課程等相關建議,然而教育部針對學生休息、睡眠改善及促進身心健康部分,已有相關配套機制。
教育部說明,教育部已於今年2月19日頒布「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在當前政策引導與支持下,學校與教師也關注如何在課程與學習生活中融入「社會情緒學習」(Social Emotional Learning),幫助學生自我覺察、自我管理、社會覺察、人際技巧與負責任決定等學習;此外也培養應用數位科技、線上學習資源推廣與AI輔助學習,提升學習效率與數位素養,並推動自主學習,培養學生能夠有效時間管理、自我決定、提升學習效能。
為提倡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自我覺察、自我照顧與正向看待心理健康支持相關資源,教育部指出,國教署自113學年度起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新增「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為正當的請假事由,有助於協助學生更覺察自己的心理狀況,亦促使教師、家長重視與覺察學生的心理狀況與需求,國教署將持續宣導及督導學校落實相關規定。
教育部也提到,依據「學生輔導法」第6條規定略以,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三級輔導服務,另為反映實務現場學生輔導需求,學輔法於去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合理調整及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力,包含專輔教師、心理師及社工師等,並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辦理相關增能研習及編制相關手冊,提升學校人員及家長對於學生心理狀態之覺察及即時協助。
有關國民中學早自習採彈性機制、避免強制早自習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將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提供有關青少年睡眠之生理時鐘、睡眠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鼓勵地方政府就地方需求進行考量,研議早自習彈性制或試辦機制之可行性,並評估辦理專家諮詢;亦將持續向各國高中宣導,於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就午休、課間休息時間予適當衡酌調整,以幫助學生在校生活時,有較充裕的休息及緩衝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最後,教育部提到,國教署將持續推動就近入學、補助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通學交通費等相關計畫,並持續每年定期配合交通部彙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增班」、「延繞駛」、「調整班次」之需求,提供交通部研商協處,透過逐步建置大眾運輸網絡,以提供學生便捷之通學方式。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1.2萬人連署國高中延至10點上課 教育部駁回原因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