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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強押被害人談判 苗栗縣議長之子遭訴妨害自由

發布時間:2025/09/10 15:05:51
更新時間:2025/09/10 1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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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強押被害人談判 苗栗縣議長之子遭訴妨害自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苗栗縣議長李文斌之子李展維,疑因債務糾紛,今年5月12日竟糾眾到苗栗市一間茶飲店前,將2名被害人押上車帶走,苗栗地檢署經過數月偵辦,日前偵查終結,李展維與聚集押人的潘姓嫌犯等16人被依妨害秩序、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債務糾紛強押被害人談判 苗栗縣議長之子遭訴妨害自由 10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苗栗縣議長李文斌之子李展維,疑因債務糾紛,今年5月12日竟糾眾到苗栗市一間茶飲店前,將2名被害人押上車帶走,苗栗地檢署經過數月偵辦,日前偵查終結,李展維與聚集押人的潘姓嫌犯等16人被依妨害秩序、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這起疑似討債引發的暴力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2日,苗栗分局獲報,指苗栗市南苗地區一家茶飲店有2人被擄走,警方趕到時,雙方已不知去向,調閱監視器發現對方開來5輛汽車,2名男子是被10多人強拉上車後駛離。

警方循線追查車輛去向,13日凌晨救出2名被害人,身體無明顯外傷,隨後逮捕4名嫌疑人;李展維到案後表示,因為2人積欠賭博債務不還,才將他們帶走討債。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展維及另名同夥獲准,張姓等另2名嫌犯則分別以6萬元及7萬元交保。

檢警將當天其他與李展維同往的嫌犯逐一尋獲偵辦,並於日前依刑法第150條第 2項第2款、第1項後段之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致生公眾及交通往來危險、第302條之1第1項第1款之3人以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李展維;潘姓被告等15人則依同法之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致生公眾及交通往來危險、項前段之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在場助勢致生公眾及交通往來危險及3人以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

苗檢呼籲,社會治安不容破壞,於公共場所尋釁滋事,有使無辜民眾遭波及而受有無妄之災之社會秩序之危害,擾亂公眾安寧甚鉅,均為違法行為,民眾切勿觸法,苗檢為維護轄區社會治安,將從嚴查辦,以保障民眾安全之生活環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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