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國民黨籍金門縣議員許玉昭涉嫌詐領助理費232萬餘元,遭檢方起訴,金門地院今(19)日宣判,許玉昭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許玉昭自2002年起,連任5屆金門縣議員,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金門地檢於今年6月18日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指出,許玉昭任議員期間,陸續向金門縣議會表示聘任許男、楊女、陳女等人擔任公費助理,但實際上3人均有部分期間未實際執行公費助理職務,但許玉昭仍持續向金門縣議會請領公費助理費,合計詐領232萬9845元。
金門地方法院今指出,許玉昭偵查中及審理時都坦承有涉案犯罪,其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因前者罪責較重採用該罪宣判。
地院說明,許玉昭於偵查中自白,並已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深表悔悟,犯後態度尚佳,依規減刑,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扣案犯罪所得232萬9845元。
對此,媒體《中央社》報導,許玉昭仍認為判決刑度太重,她偵查中第一時間已認罪並交回全部不法所得,「對判決很失望,與台灣的案例相比不成比例原則」,將上訴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