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陸委會日前宣布,張立齊於2024年領用中國定居證,因此廢止其台灣身分,張立齊聲稱「中國定居證已於去(2024)年6月失效」。對此,陸委會今(9)天表示,國人申領持用中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等證件或在中國設籍,都已構成違反《兩岸條例》單一身分規定,依法必須註銷台灣人民身分。至於中國所製發之證件效期長短,或經政府查獲時是否逾證件有效期限,均不影響當事人之行為已經違反我國法律之事實。
陸委會先前令釋說明,台灣民眾如設有中國戶籍或領用中國身分證、定居證等,將喪失台灣身分。
而在中國華僑大學任教的張立齊因2024年申領中國定居證,近日被陸委會廢止台灣身分成為首例。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今天報導,張立齊7日接受專訪時,稱自己定居證已經失效快1年,請陸委會拿出證據,證明他持有定居證。
今天有媒體詢問陸委會針對專訪看法,陸委會表示,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87號解釋,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函釋,係闡明法規之原意,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即適用,而非自函釋之日起算。
陸委會表示,國人申領持用中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等證件或在中國設籍,都已構成違反《兩岸條例》單一身分規定,依法必須註銷台灣人民身分。至於中共所製發之證件效期長短,或經政府查獲時是否逾證件有效期限,均不影響當事人之行為已經違反我國法律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