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日前各罷團送件後,正由各縣市政府選委會查對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本月20日召開例行會議,將審議首波罷免案。根據各罷團送件日推算,除了張智倫、林德福、林沛祥、馬文君、游顥等5案,剩下26件藍委罷免案將可望宣告罷免成案,且依法,中選會可以決定罷免案投票日期,26件藍委罷免案可望在同一天投票。
根據《公職選罷法》第83條,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委、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罷免應於「40天內」查對名冊。中選會透露,該會將依例於本月20日開會,又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查對期限也以6月中旬前後結束者居多,將於該日開會審定。
回顧日前各罷團送件日期,以及推算法規查對期限,黃建賓、涂權吉5月1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0日;傅崐萁、游顥5月2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1日;呂玉玲5月3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2日;鄭正鈐、馬文君5月4日、查對期限為6月13日;葉元之、牛煦庭、魯明哲、萬美玲、邱若華、江啟臣、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5月5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4日。
接著,顏寬恒、楊瓊瓔、丁學忠罷免案5月6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5日;王鴻薇、李彥秀、賴士葆、洪孟楷、廖先翔;林思銘5月8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17日;羅明才5月9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18日;張智倫、林德福5月12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21日;基隆林沛祥5月23日送件、查對期限7月2日。
若以上述日期推算,除了張智倫、林德福、林沛祥,以及完成補件的馬文君、游顥恐無法趕上本月中選會例會議程(送件查對時間較晚),其餘26件藍委罷免案都可在此之前進入補件程序或成案宣告。
媒體《自由時報》曾訪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陳肯認中選會成案宣告不受查對期限的規範;在正式宣告成案前,也會確定罷免案投票日期,相關作業準備自須就適法性、可行性等各項因素併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