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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論壇〉翁達瑞-網紅教授的專業倫理

發布時間:2025/05/22 14:04:54
更新時間:2025/05/22 14: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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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論壇〉翁達瑞-網紅教授的專業倫理
(圖/取自Pixabay圖庫)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是知名網紅,有很多粉絲,甚至還被任命爲教育部次長。葉丙成也是創業家,開發了多個暢銷的訓練計畫。

如果用「名利雙收」形容葉丙成的事業,我想多數讀者不會有異議。

葉丙成擁有諸多頭銜,最有價值的應該是「台大電機系教授」。名校教授的頭銜有助於社會名望的累積、網路聲量的創造、訓練計畫的銷售、甚至出任政府高官。

不論如何,葉丙成的「本業」是台大教授,應該遵守該有的專業倫理,善盡教授的職責,包括:

~傳授學生知識

~創造領域新知

~避免利益衝突

葉丙成是否善盡教學責任,我無從得知,因為台大並未公開教授的教學評鑑。葉丙成是否善盡研究責任,則有公開的資訊可供比較,例如谷歌的論文引述統計。

根據我手上的資料,葉丙成的谷歌學術引述是1520,當中558發生在過去五年。這樣的研究成果強嗎?沒有比較不知道。

我搜索了幾位葉丙成同事的谷歌學術引述,相對的數字如下:

葉丙成(正教授):1520/558

陳宏銘(傑出教授):11749/3091

吳瑞北(正教授):6060/1406

林宗男(正教授):5436/1370

林坤佑(副教授):3993/1182

于天立(副教授):1422/345

葉丙成的職階是正教授,但他的研究表現不如還是副教授的林坤佑,只比還是副教授的于天立好一點。葉丙成的研究成果遠遠落後同是正教授的吳瑞北與林宗男。至於傑出教授陳宏銘的研究成果,葉丙成根本看不到人家的車尾燈。

葉丙成是台大專任教授,研究成果落後同儕甚多。依據專業倫理,葉丙成應該投入更多時間做研究,而非經營私人事業,甚至在網路搶聲量。

接著,我要討論第三項專業倫理:避免利益衝突。台灣的公立大學有無規範,我並不清楚,所以我只能就北美的制度討論。

#學校頭銜的使用

北美大學允許教授在學術活動使用學校的頭銜。若只是個人的意見表達,應該避免使用學校頭銜,至少要標示非校方觀點。至於個人的商業活動,學校頭銜的使用絕對禁止。

#兼任職務的核可

北美大學的專任教授不得兼任校外職務,除非事先報備並獲得核可。專任教授創業並非不可,但必須與本職有關,而且有助於校務的發展。

我介入公共評論多年,但一直使用筆名,從未在文章使用學校的頭銜,原因就是為了避免假公濟私,借用學校名號發表私人觀點。

多年來,我也從事不少兼職工作,但都有向學校報備或申請核准。前年我受聘擔任中山大學的講座教授,我事先取得學校的核准,事後更將額外收入捐給我任教的大學。

葉丙成是否遵守相同的專業倫理,我無從得知,也許台大也無類似的規定。不論如何,我看到的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

葉丙成扛著台大教授的名號創造網路聲量,再將網路聲量轉換為商業利益,例如販賣訓練計畫,銷售非本業的圖書、接受有報酬的演講,甚至被提名為政府高官。

反過來說,葉丙成的同事守在實驗室做研究,指導博士生,發表研究成果,卻無相對的金錢報酬,在社會上沒有額外的名望。

沒有遵守專業倫理的教授「名利雙收」,恪守專業倫理的教授「名利雙缺」。在不公平的制度下,投機的人才是聰明,盡職的人是傻瓜。天理公道何在?

網路聲量帶來的經濟利益,甚至讓葉丙成忘了「性平調查」的基本規矩,在社群網站洩漏受害者的個資,卻還用關心學生美化,拒絕受害者的撤文要求。

網紅教授不顧專業倫理,卻還能名利雙收,是制度長期縱容的結果,凸槌不足為奇。畢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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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吳亞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