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詹詠淇、陳治甬報導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宣布輝達台灣總部「星群」將落腳台北市的北投士林,至於是否選定新光人壽的T17、18用地?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21)日表示,這幾天輝達只講士林北投,但從這幾天表達的意見,應該是T17、18,但到今天為止,「新光沒有跟市府做聯繫」,所以不敢確定是T17、18。
北市府今日下午3時30分召開「輝達相關時事說明」記者會,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副秘書長俞振華、研考會主委殷瑋、產發局長陳俊安、法務局長連堂凱和地政局長王瑞雲都出席。
媒體關心,輝達台灣總部真的在T17、18?新光人壽是租賃還是轉移?是否送出給市府了?
李四川說明,因為這幾天輝達只講士林北投,原則士林北投在北士科有好多塊,「這幾天表達意見,應該是T17、18」。假設是T17、18,合約來講,新光跟輝達簽合約,沒必要變更跟市府的合約,直接提出,原則上就不必與企業變更。
假設這塊土地有牽涉到都市計畫變更,李四川指出,新光一定要提出來。市府就變更部分,如果是建照變更,由建管處處理;涉及都委會就是都委會做變更,才能達到他們需求。
媒體追問,涉及都委會是T17、18中間那條路取消?李四川表示,就他了解,除了道路,也看他建物,可能會超過建蔽率,如果必須加大,也必須經過都委會通過,才可能把建蔽率依照現有規定加大。
媒體進一步確認,所以現在還不確定輝達要蓋在哪個地方,只是從受訪內容推斷是T17、18?輝達、新光這幾天沒有向市府確認用地?若真的蓋在T17、18,經都委會審議需要一定時間,推起來會不會超過現在新壽要取得建物使用執照的2027年時限?
李四川說,「到今天為止,新光沒有跟市府做聯繫」,所以不敢確定是T17、18,但假設後面有變更,「我們對的是新光」,新光應該會跟市府申請。假設執照必須做改變,當然要經過處理,包括道路建蔽率要經過都委會程序。
李四川指出,工期部分,原則上符合新光預期。也許經營前會受到影響,但有些企業是罰鍰,有些是把經營前時間縮短,因此大致不影響到新建部分。
媒體關心,不少議員提到當初新光取得T17、18價格低於T16,若最後確定租給輝達,市府態度?李四川表示,如果契約原則上不做任何變更,當然蓋完後去出租,按照合約做租期。如果要變更,包括道路、建蔽率等,原則上市府可能會研擬,是否要重談權利金,以符合現在市場行情,這樣議會的疑慮也會消除。
李四川指出,李四川指出,假設道路有取消,面積會擴大,「當然一定在租金上要談」,但部分是有變更才有的前提。但現在還沒看到新光提出,因此要等新光和市府申請後,才會做詳細研擬。
李四川也說,針對議會質疑新光至今仍為新建,現在若轉給輝達,議會大概也會一直批評說新光當二房東。假設新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依契約可以轉移。「如果能不移轉給輝達,當然這個就可以給輝達這塊土地,那也符合北士科要發展科技園區的目的,這部分是我們考慮的」。
媒體關心,如果新光真的提出變更,把道路合起來,權利金重來,但新光興建進度慢很多,是否付得出權利金?李四川回應,目前企業有照繳,「我現在不能講說他付的付不出來」。
至於有議員認為,輝達只是新光房客,對市府合作大打折扣,假設真的是T17、18,北市府會積極協助輝達取得地上權?
李四川回應,輝達要在台北市,市政府一定歡迎,且全力協助。這對國內經濟,包括台北市經濟發展也都有相當大的幫助。至於地上權部分,假設純粹是蓋完出租給輝達,就是他們商業本身在合約範圍允許下,做商業本身的交往。
李四川說,如果涉及到變更,市府除了也許重談權利金,也希望如果拿到使用執照,是不是能夠按照契約轉移,這部分就要看新光跟市府申請。「他現在對外講雙方簽訂都是商業機密不對外公開,我們要等他送進來部分再來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