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北院由國民法官參審的國民法庭於今(13)日下午14時30分宣判,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出3點想法,「我相信,一個重視兒童的社會,不能容許剴剴的犧牲白費。唯有透過冷靜、務實的制度改革與集體反省,方能兌現對兒童最基本的承諾與保障」。
「我對於『剴剴案』引發社會深切關注與哀痛,深表同感」,林月琴說,此案所揭露的兒童長期受虐、致死的悲劇,不僅震撼人心,也暴露了司法與行政體系在兒童保護上的重大缺口。因此,自己與大家分享幾點想法。
「剴剴案是檢視司法與行政保護體系的關鍵指標性案例」,林月琴說,本案不僅反映出保母審核與寄養訪視制度的漏洞,也顯示社會安全網在第一線執行面上存在嚴重落差。我們呼籲:社政單位、司法機關、民間團體與立法機構應共同啟動跨部門檢討與改革機制,從制度層面根本修正,避免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林月琴說,第二、尊重國民法官法庭的判決,本案由國民法官制度審判,自己高度肯定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肩負起審理重責。對於判決結果,我表達尊重。這不僅是對司法制度的支持,也是對法治精神的堅守。
「呼籲檢討現行《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有關凌虐兒童相關罪名之構成要件」,林月琴說,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的「虐待或不當對待」以及致死的處罰,《刑法》第302條之1中對「非法限制行動自由」與「凌虐」之認定,與《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身心虐待」的界定,在實務上解釋分歧,導致以這些法律作出判決的案件少,無助達到犯罪預防與罪責相當的目的。我認為,應即刻啟動法律檢討程序,釐清構成要件,提升對兒童的刑法及行政法的保護效能。
林月琴相信,一個重視兒童的社會,不能容許剴剴的犧牲白費。唯有透過冷靜、務實的制度改革與集體反省,方能兌現對兒童最基本的承諾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