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52歲藝人黃子佼日前遭K小姐爆料,曾於她於2006年(17歲時),同樣以拍藝術照為由,拐騙自己赴她的工作室強拍裸照、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原本在7月2日將傳喚黃子佼到案說明,但他透過律師代為請假改期。北檢今(5)日早上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到案,經庭訊約1小時後,黃子佼被請回。
旅法網紅Zofia日前指出,K小姐曾於2006年(17歲時)同樣以拍藝術照為由,被騙至黃的工作室強拍裸照、性侵得逞;K小姐因公開希望黃子佼道歉未果,決定向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提告,北檢分他字案調查近2個多月後,7月2日傳喚黃子佼出庭說明。
不過黃子佼當日卻沒現身臨時請假,讓守候多時的媒體撲了空。而北檢今天再度傳喚檢,黃子佼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到案,經庭訊約1小時後,黃子佼被請回,當他出來時,面對記者的提問均沒有回應,並且直接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