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50幾歲色老闆想吃30幾歲女員工不成,慘遭法院判賠100萬元!台中1家經紀公司詹姓負責人被控在應酬場合,對一名女員工灌酒並趁機摟抱、撫摸,半夜還傳Line「突然很想你」,事後挨告性騷,竟辯稱只是基於「父愛」的行為,但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判詹男和公司應連帶賠償女員工100萬元。可上訴。
30多歲被害女員工控訴,2021年她任職台中一家經紀公司期間,遭該公司50多歲總經理性騷擾至少5次,她曾向掛名負責人的老闆娘反映,沒想到老闆娘完全沒有制止色老闆的行為,她忍無可忍,只好自行蒐證,最後將色老闆一狀告上法院。
被害人指出,其中一次性騷擾發生在2021年底,當時她胃部發炎,但老闆仍堅持帶她出去應酬,且在飯局中對她灌酒,還趁機將手伸進她的衣服裡面,撫摸她的背部與腰部,導致她身心受創。
另外1次性騷擾行為發生在2022年4月29日的上班時間,當時色老闆不只對她拉手、摟腰,甚至還伸手打她屁股,她向老闆娘投訴,沒想到老闆娘竟稱「老闆只是把你們當孩子」。
除此之外,色老闆還曾經在半夜傳訊息給被害女員工「突然就很想你」,甚至傳送不雅影片,或者是在辦公室四下無人時,從後方熊抱女員工,並曾在辦公室乘機撫摸她腰部、臀部等行為。
台中地院認定色老闆共5次性騷擾被害女員工,導致被害人「身體權或人格尊嚴」受損,據此依《性騷擾防治法》求償慰撫金於法有據,因此判色老闆和公司必須連帶賠償被害女員工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