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張旭昇涉地下匯兌案,案情峰迴路轉;原本2人分別被裁定5千萬、3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2人改為羈押禁見;不過郭哲敏不服再次提出抗告,稍早法院裁定抗告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確定坐牢!眾所矚目的88會館地下匯兌洗錢案,原本新北地方法院4月23日裁定郭哲敏以新台幣5,000萬元具保停押,並以電子腳環監控8個月。張旭昇以3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後,新北地院裁定2人從5月1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但這下換成被告郭哲敏不高興了;他也向法院提出抗告,希望能夠再次具保停押,不過高院認定郭哲敏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嫌疑重大,涉犯銀行法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為合理,駁回郭哲敏的停押聲請,全案不得再抗告;郭哲敏確定要在牢裡待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