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香港本月19日通過《基本法》第23條,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禁止外國干預政治活動,23日經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簽署後生效。對此,自由亞洲電台昨(29)日宣布,因擔憂記者和員工自身安全,正式關閉在香港的辦公室。
自由亞洲電台(RFA)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將不再於香港雇用全職員工,但保留該電台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
方貝表示,「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台即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導的香港和中國觀眾來說,請放心,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會繼續進行,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自由亞洲電台被迫關閉香港辦公室,顯示23條進一步打壓了香港的基本自由。」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民主黨首席議員米克斯(Gregory Meeks)於同日做出前述表示。
米克斯29日聲明指出,「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儘管面臨持續不斷的壓力和騷擾,自由亞洲電台一直是香港難得的獨立新聞來源,28年後,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辦公室的關閉,清楚地提醒人們,北京是如何公然剝奪香港自治權的。」
自由亞洲電台表示,香港辦公室的重組意味著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他地方。
根據維基百科,自由亞洲電台(RFA)成立於1996年,是一家由美國國際媒體署(USAGM)資助的私營非營利性新聞機構。
自由亞洲電台自述,該台非美國政府機構,旗下員工也不是美國政府的雇員。電台目的是為亞洲聽眾播放廣播節目和發布新聞、訊息和評論。其使命是向媒體環境差、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保護有限的亞洲國家提供不經審查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