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有媒體報導指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以「1人拉百人、1票400元」來募集連署書,對此,郭台銘競選辦公室今(29)日嚴正駁斥,並重申連署「三不三要」原則,呼籲支持者守法,不要聽信謠言,連署支持郭賴配,用具體行動破除傳言。
郭台銘辦公室提醒,連署「三不、三要」原則,「三不」是絕對不能有金錢對價關係、不能有不當利益、不能偽造個資;「三要」原則是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正確填寫連署資料、要慎防詐騙或有心人士竊取個資。
郭台銘辦公室說明,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絡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