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Logo
Search

快新聞/高虹安涉貪被起訴 北檢痛批公私不分、建請褫奪公權

發布時間:2023/08/14 10:00:17
更新時間:2024/07/25 17:44:46
FaceBookCopyLine
快新聞/高虹安涉貪被起訴 北檢痛批公私不分、建請褫奪公權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檢舉任職立委期間涉嫌利用男友李忠庭擔任人頭助理,以低薪高報、加班費回捐至國會辦公室,並用「公積金」代墊私人支出,另又遭資策會控告背信,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高虹安及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等5人起訴。北檢痛批,高虹安個人財力雄厚卻公私不分,犯後還卸責給助理,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北檢今日上午說明,高虹安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以及黃姓行政主任、陳姓法務、王姓公關等5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的男友李忠庭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另資策會控背信部分,北檢認為應屬授權契約間的民事糾紛,因此不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指出,高虹安於2020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10屆全國不分區立委,而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酬金為42萬4360元、加班值班費則為8萬4872元,上列經費由立法院編列支應立委聘用助理依《勞基法》所生的實際費用,作為公費助理職務上報酬,且非立委薪資一部分。另外立法院亦編列有「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位委員每月7萬9,072元。

檢方表示,高虹安明知上開「公費助理經費」是支應立委聘僱公費助理給付酬金、獎金、加班值班費等,不得流於非屬前揭費用支出,如「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或私用;又明知「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月合計7萬9,072元,是供各委員選民服務及考察等事項,及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所用,每月直接撥付到高虹安受領立法委員薪資之帳戶。

個人財力部分,北檢指出高虹安每月除了受領「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萬9,072元外,尚領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永齡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給歷久網路媒體公司協助其從事立委職務,還擁有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具有相當財力。

檢方痛批,高虹安竟未思將撥入其個人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而以委員身分要求下屬黃姓公費助理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至上開預算上限金額(即酬金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檢方起訴指出,高虹安有傲人學歷,曾任鴻海公司中階主管,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齡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

檢方痛批,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