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黃恩琳、劉毓琦、黃富溢、SNG 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汙案,今天(10月31日)首度開庭!林姿妙和女兒林羿伶等15名被告,被依洗錢、偽造文書、貪汙,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四大罪狀起訴,林姿妙和女兒林羿伶,在庭上堅決否認犯行。經過3小時開庭後,林姿妙大動作開記者會,列出9點想反擊,檢察官則罕見出面駁斥。
「宜蘭縣府貪汙案」首度開庭,宜蘭縣長林姿妙神態自若,走進地方法院,她是全台第一位涉犯洗錢的縣市首長,但始終堅持自己是清白的。
對比林姿妙的老神在在,女兒林羿伶則是面色凝重、不發一語。
這次包含縣府和羅東鎮公所,共15人被起訴,回顧林姿妙涉及的4大弊案,檢方指控2018年,前議員劉石純無償提供98號土地,給林姿妙蓋競選總部,甚至違法沿用,條件是,幫另一名陳姓地主,開假的農地農用證明,和土方流向證明,協助免除土地增值稅112萬,涉嫌貪汙、偽造文書;另外,林姿妙也被查出有7844萬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
在準備庭上,林姿妙林羿伶否認犯行,但外界認為理由說不清,3小時開庭結束後,林姿妙急忙召開記者會。
宜蘭縣長林姿妙說,「心裡非常地難過,這裡果樹種這麼好,這個不合法這個合法,這樣很公平嗎,這是專門要打壓姿妙的。」

林姿妙列出9點,認為檢方監聽的譯文是張冠李戴,堅持沒有財產來源不明,更沒有洗錢的人頭帳戶,和帶風向的手機,想把矛頭指向檢方,檢察官罕見嚴詞駁斥。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其中從第8點以外,其餘都是被告法庭中的辯解,本署檢察官會在法庭中,逐一說明不可採的理由,至於第8點指責本署,發動及起訴的時間點,根本就是為了影響選舉,本署嚴正澄清絕非事實。」
林姿妙指控檢方起訴影響選舉,檢方強調司法尊嚴不容挑戰,四大罪狀是否屬實,自有合議庭最做公正裁決,被告實不應在庭外申辯,泛政治論,更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