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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效應 行政院會將討論外役監條例修正、加嚴遴選資格

發布時間:2022/09/21 18:33:06
更新時間:2022/09/21 18: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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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效應 行政院會將討論外役監條例修正、加嚴遴選資格
台南發生殺警案兇嫌是外役監逾假未歸的受刑人,掀起一陣對外役監管理制度的檢討聲浪。(圖/翻攝臉書台南市政府警察局)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台南發生殺警案,兇手林信吾是外役監逾假未歸的受刑人,掀起一陣對外役監管理制度的檢討聲浪。《自由時報》獨家報導指出,行政院院會可能於明(22)日討論「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嚴外役監遴選資格、停止執行外役監並解送其他監獄之事由,以及返家探視核准基準等規定。

報導指出,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與法務部協調,加速處理《外役監條例》的修法,法務部迅速在上週提報修正版本呈報行政院審議後,政院本週召開跨部會會議,無異議達成修法共識,同意根據法務部的修法版本,明天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向立法院提出修法後,將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這次行政院審查會通過的版本,在外役監的積極資格方面,刑期7年以下者,服刑2個月可申請外役監,修法通過除重大暴力犯不得申請外役監,原本2個月規定將刪除,改為完成刑期「執行率」才能申請。

報導還指出,在消極資格方面,此次政院審查會通過的版本中提到,觸犯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不能參加外役監遴選。

相較現行外役監的申請門檻,除了「毒品犯、性侵犯、違反脫逃罪者」,其他受刑人只要符合「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個月」、「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滿十五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這三種,即可申請,修改版本後的申請門檻高出許多。

但對於《外役監條例》的修法進度,行政院目前對外僅以「稍晚將公布明日院會議程」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