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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選罷法有望大修 力抗境外勢力干涉台灣民主!

發布時間:2020/06/04 17:39:15
更新時間:2020/06/04 17: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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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選罷法有望大修 力抗境外勢力干涉台灣民主!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為建立更加公平、優質選舉環境,內政部今(4)日部務會報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淨化選風、禁境外資金介入選舉皆列修法重點。

內政部表示,現行法規對於經營選舉賭盤或參與賭博的刑度相當低,因而這次修法草案增列選舉、罷免賭博罪,且修法後,經營選舉賭盤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參與賭博也可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

並且,在選舉、罷免期間,為了避免假訊息嚴重影響結果,或者投票意向,參酌美國「誠實政治廣告法草案」相關規範,強化選舉罷免廣告實名制,規定在競選罷免活動期間刊播的廣告,應一併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

同時,內政部強調,修正草案也規定禁止境外資金刊播選舉罷免廣告,且在競選罷免期間,候選人等利害關係人得以針對不實廣告申請「緊急限制刊播令」,以遏止選舉歪風。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僅能以紙本連署申請登記,受各界反映不便,這次修法草案增訂建置電子連署系統的規定,候選人日後便能以紙本和電子併行方式徵求連署。

在本次修法草案中同樣值得關注的還包含,為加深選民對不同政黨理念的認識,明定中選會應提供登記政黨於電視發表政見的機會,至於辯論會相關辦法則授權中選會訂定。而且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範精神,內政部修法草案中刪除了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無選舉權的規定。
上述內容如能順利完成立院修法,內政部表示最快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就能適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