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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遭起訴求刑14年 6點聲明控檢方轉移查緝失利責任

發布時間:2026/11/06 15:11:00
更新時間:2026/11/06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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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遭起訴求刑14年 6點聲明控檢方轉移查緝失利責任

圖、文/上報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6日)偵結立委高金素梅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指控她與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俊傑、陳智葟及助理林怡君等人,涉嫌收受來自中共的1億7000萬餘元資金,在台發展組織並影響國會運作。檢方起訴4人,對高金素梅求刑14年、已偷渡出境的張俊傑求刑15年,另2人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高金素梅發表聲明否認犯行,並質疑檢方因查緝張俊傑失利而草率起訴、轉移責任。

高金素梅駁斥收中資、替中共發展組織 反控檢方草率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高金素梅等人涉嫌於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運作,透過親友帳戶等管道引進中共資金,涉嫌為中共發展組織,並依中共官員指示,在立法院反對軍購、杯葛預算及影響議事運作。

檢方認為,高金素梅涉嫌收受中共資金、配合指示影響國會議事,危害國安,且犯後推諉卸責、毫無悔意,因此求刑14年;張俊傑則涉嫌安排人員赴陸接受統戰訓練,企圖發展「第五縱隊」,又棄保潛逃,遭求刑15年。至於陳智葟、林怡君,雖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但檢方認為犯行危害國安甚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對於檢方指控,高金素梅強調「我沒有為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有收取任何陸資,起訴書所載犯行均非事實,不能因查緝張俊傑逃亡失利,就草率起訴,轉移焦點」。她主張,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與課綱微調等立場,都是自己一貫主張,並非受中共授意,也未收取對價;對於檢方指控的部落工作隊,她同樣否認涉入。

高金素梅另指出,自己11月2日首度接受訊問,辯護律師當庭提出案件時序與金流疑點,檢方卻在短短數日後起訴,讓她質疑此舉是「為了轉移張俊傑查緝不利的責任」。她強調,將在審判中提出相關證據,捍衛自身清白,並引用于謙的《石灰吟》,表示自己將「本於這份善良的本心,問心無愧地堅持下去」。全案相關指控與辯解,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高金素梅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起訴書所載因靖國神社事件而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課綱微調,均是我一貫主張,並非中共授意,也沒有任何對價,更沒有一毛錢流入我的口袋。
 
第二、起訴書所載部落工作隊,在另案已釐清,與我無關,高檢署用顯然矛盾的邏輯,將我羅織入罪,我深表遺憾。
 
第三、我在民國115年11月2日第一次接受國安處及高檢署訊問,已詳細說明本案狀況,並由辯護律師點出本案時序、金流均有重大瑕疵,檢察官當庭諭示要辯護律師具狀說明,在短短三日後竟草率起訴,明顯是為了轉移張俊傑查緝不利的責任。
 
第四、我無法想像這二十四年來,一步一腳印走訪部落,握上每一個族人的手,關切族人的需求,連任七屆,竟然會遭起訴書指控我收取陸資才能連任!倘若真的如起訴書所述,我自民國94年到105年間就涉犯國安法等,有需要監聽我二十多年嗎?而且在事隔十年後,趕在選舉前,將我起訴!我會在審判中提出相關證據,捍衛自身清白!絕不妥協!
 
第五、看著當選者天天大量生產著各種抹黑、抹紅在野力量的「反共」文本和「抓匪諜」的留言,我們難道只能束手無策嗎?這還是民主的真諦嗎?我始終相信,這人間一定有正向的善良力量存在,它才是引導世道方向的真正依靠,我所能做的就是本於這份善良的本心,問心無愧地堅持下去。
 
第六、最近,我讀到了明朝中興名臣于謙的石灰吟,摘錄下來和大家共勉: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身若等閒;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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