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學生運動領袖黃之鋒,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1月5日)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黃之鋒罪刑重大,判刑10年。
今天(11月5日)一早法庭外便有許多支持黃之鋒的民眾聚集,為他加油。
但法官仍針對黃之鋒承認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遊說多國制裁中港,判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處10年徒刑。
黃之鋒原定明年(2027年)1月可釋放,但今天(11月5日)判刑過後,預料他要服刑至2036年才可獲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學生運動領袖黃之鋒,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1月5日)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黃之鋒罪刑重大,判刑10年。
今天(11月5日)一早法庭外便有許多支持黃之鋒的民眾聚集,為他加油。
但法官仍針對黃之鋒承認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遊說多國制裁中港,判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處10年徒刑。
黃之鋒原定明年(2027年)1月可釋放,但今天(11月5日)判刑過後,預料他要服刑至2036年才可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