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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立院三讀修正刑法!加重毒駕刑責 累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

發布時間:2026/10/30 13:43:57
更新時間:2026/10/30 13: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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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立院三讀修正刑法!加重毒駕刑責 累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
立法院今(30)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毒駕刑責。(圖/翻攝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近日酒駕、毒駕致死事故頻傳,引發社會公憤,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加重毒駕刑責。依新法,駕駛人尿液檢出毒品,或有其他事實足以認定因施用毒品、麻醉藥品而不能安全駕駛,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緩起訴、判決確定者,十年內再犯而害死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駕致死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緩起訴10年再犯可處死刑

若毒駕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曾因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緩起訴處分確定,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部分,條文維持不變。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曾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緩起訴處分確定,10年內再犯而致人於死,則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回顧修法過程,行政院與司法院先前提出修正版本,將毒駕致死刑度提高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而此次三讀通過的即是藍白共同提出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