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駱瑩倫報導
嘉義市一名李姓補教老師去年到超商購買茶葉蛋,夾完8顆、總價80元的茶葉蛋後,疑似因趕著上班而忘記結帳,遭店家報警提告。檢方認為,李男取蛋時動作熟練,還多次甩動蛋上的湯汁,難以相信是無心之過,因此依竊盜罪嫌起訴。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後,認為李男當時並未刻意躲避他人目光,離店時也沒有異常舉動,不能排除疏忽的可能性,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近日駁回,全案無罪定讞。
夾8顆茶葉蛋直接走人!補教師稱「趕上課」忘結帳
判決書指出,2025年4月8日下午,李男前往嘉義市一間超商,將8顆茶葉蛋分裝在2個塑膠袋內,隨後直接提著離開,店長發現他未付款,調閱監視器確認後報警。李男到案後否認有偷竊意圖,表示自己是補習班老師,購買茶葉蛋是為了讓學生在晚間生物課觀察蛋的構造,當時因急著趕去上班,才會一時忘記結帳。

拿茶葉蛋辯「教材忘付錢」!檢方認定蓄意竊盜 法院一審判無罪理由曝
檢方起訴時主張,李男夾取茶葉蛋的動作明確,過程中還重複甩動蛋上的湯汁,顯示他意識清楚,不應以忘記付款作為理由。一審法院則認為,監視器畫面中,李男夾蛋時動作自然,店內還有其他消費者,他並未刻意遮掩行為,加上當時接近上班時間,確實存在因一時疏忽而未結帳的可能,因此判決無罪。

高院認「離開步伐平穩」無不法意圖判無罪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重新檢視相關畫面,認為李男拿取茶葉蛋時沒有躲避旁人視線,離開超商時也步伐平穩,未見刻意逃跑或心虛的表現。此外,8顆茶葉蛋總價僅80元,李男提出用於教學的說法並非全然不合理,不能僅憑取蛋及甩湯汁等動作,就認定他具有竊取財物的意圖。合議庭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李男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無法排除他因趕上班而忘記付款的可能性,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