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去年自曝遭到監控,當時還被藍營嘲諷是「被害妄想症」,如今北檢查出真相,竟是2名香港籍男子委託徵信業者跟監偷拍,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4人,2名港籍人士遭通緝。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8)日直言,從矢板明夫遭毆到沈伯洋遭監控,接連案件都顯示「跨境鎮壓是真實存在」。他更警告,現行反滲透法、國安法難以處理中共跨境鎮壓行為,呼籲立法院修法應朝「跨境鎮壓」單獨成罪方向推進。
沈伯洋遭跟監 梁文傑:跨境鎮壓確實存在
梁文傑今日表示,沈伯洋當初遭監控時,有不少人嘲笑他是在「自我幻想」、「被害妄想症」,但如今查明相關案件確實存在,而且委託者是香港人士。他指出,近期已出現好幾起徵信業者接受境外委託、監控香港人在台活動的案例,刑事局也曾找徵信業者座談,提醒接案時要注意案件來源及資金提供者。
接著,梁文傑直言,最近連續出現多起與「跨境鎮壓」有關的案件,從矢板明夫遭毆打、卡米地遭潑糞,到沈伯洋遭監控,以及美國FBI調查賴總統兒子遭跟監案,都傳達同一個訊息,就是「跨境鎮壓這件事情是真實存在」。

從跟監、潑糞到打人 現行法律竟難單獨究責
梁文傑說,不能讓受害者孤單,更不能用嘲諷方式說受害者「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否則反而可能助長對方氣焰,也讓受害者更加恐慌。
他指出,目前台灣主要依靠《反滲透法》及《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兩部法律都有範圍上的限制。《反滲透法》主要針對境外敵對勢力指使,涉及選罷法、公投法及集會遊行法等行為;《國安法》則主要處理在台發展組織及洩密。
但問題就在於,境外勢力若指使他人跟監、跟拍、打人、潑漆、潑糞,現行法律卻沒有針對這類「跨境鎮壓」行為單獨規範。
梁文傑籲立院別再擱案 「跨境鎮壓」應單獨成罪
接著,梁文傑以近期案件為例,卡米地遭潑糞案,檢察官只能依毀損罪起訴,求刑1年10月;矢板明夫遭毆打案,則以傷害罪及組織犯罪條例起訴,求刑5年;至於沈伯洋遭監控案,則只能依個資法起訴,求刑1年6月。他強調,並非檢察官不努力,而是現行法律缺乏「跨境鎮壓」單獨成罪的概念。
梁文傑表示,美國法律對於受外國政府指使的相關行為,可直接單獨成罪,最高可判10年;台灣未來也應朝這個方向修法。至於具體內容,將由主管機關研議,但他也喊話立法院,「拜託大家都要支援」。
他指出,政府去年提出《國安法》修正案,至今仍躺在立法院委員會,尚未進入正式審查。未來若再提出相關配套,希望立法院至少能啟動審理,不能讓攸關國安的修法草案繼續埋在檔案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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