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P 法新社報導
南韓首爾法院週三做出判決,要求北韓針對2020年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一事,向南韓政府賠償約325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這起訴訟是南韓政府首度直接向北韓當局要求損害賠償。這座兩韓共同聯絡辦公室位於北韓開城工業園區內,原本旨在促進雙邊關係發展。然而在2020年6月,因南韓社運人士跨境空飄反平壤傳單引發緊張局勢,北韓怒斥該辦公室「毫無用處」後將其炸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發言人向法新社(AFP)證實,法院已判決北韓須向南韓政府支付446億韓元(約325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該訴訟是在2023年由當時採取對北韓強硬立場的南韓前總統 Yoon Suk Yeol 政府所提起。該聯絡辦公室於2018年9月啟用,當時兩韓關係正處於高峰,隨後在2020年1月因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運作。兩韓關係在2019年2月金正恩與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河內的峰會破局後急轉直下。
南韓統一研究院(KINU)資深研究員 Hong Min 指出,北韓認為拆除行動合理,是針對南韓過錯的回應,因此平壤當局絕不可能承擔責任並支付賠償。南韓統一部則對此表示,政府期盼能恢復兩韓對話,並透過溝通與合作來解決雙方之間的所有問題,南韓當局也將評估後續必要的因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