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王妤倢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明(化名)與女友小花(化名)交往多年並喜迎愛的結晶,期間阿明每月負擔新台幣30萬至70萬元不等的花費。怎料,阿明某日帶孩子去做DNA檢測,竟驚覺孩子並非自己的親生骨肉。深感人財兩失的阿明情緒失控,不僅傳送子彈照片恐嚇「要當槍擊要犯」,還拿小花照片寫上「安平女狼、騙財騙色」等字樣張貼在公共場所。如今阿明的法律代價曝光了。
驚覺被戴綠帽「傳子彈照恐嚇」!男貼海報辱「安平女狼」遭提告
據判決書,檢警調查指出,阿明與小花分手後心生不滿,於2024年間無故闖入小花住處,經警勸離後又狂按門鈴跟騷。隨後阿明更傳送子彈照片給小花,狂言「明天開始,我要當槍擊要犯」、「..我當槍擊要犯的時候逃亡的路線會讓你更驚嚇」、「你在警察來,我們就槍戰了」、「這是我最後給你的機會」、「我有沒有騙人有沒有謊話連篇我身上的子彈告訴你」等語,讓小花心生畏懼。此外,阿明還在小花住處樓梯間張貼印有其照片的「安平女狼」海報,並在牆面與車輛上以麥克筆塗鴉辱罵「騙財騙色、蕩婦、狗男女、不知倫理…」等文字,遭小花提告。

主張月給70萬慘當冤大頭!男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駁回
一審法院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阿明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阿明不服上訴二審,主張自己5年前與小花交往,因喜歡小孩才花錢幫忙養育,數年間每月負擔高達30萬至70萬元,最後驗DNA才知真相,憤而痛批小花私德有問題。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小花並非公眾人物,相關爭議僅屬個人私生活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無法據此免除誹謗罪責,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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