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品觀點
案件源於台中地檢署去年5月偵辦洪姓男大生涉嫌兒少性剝削案,檢察官郭逵在分析扣案數位證據時,意外發現背後存在龐大性影像交易網絡,隨即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深入追查,逐步揪出完整的「騙片、盜錄、分級販售」犯罪鏈。
案件源於台中地檢署去年5月偵辦洪姓男大生涉嫌兒少性剝削案,檢察官郭逵在分析扣案數位證據時,意外發現背後存在龐大性影像交易網絡,隨即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深入追查,逐步揪出完整的「騙片、盜錄、分級販售」犯罪鏈。
經調查,37歲李姓男子為主要核心人物,利用Telegram通訊軟體架設多個性影像群組,依會員付費金額建立分級制度,從「目錄」、「初階」、「中階」、「高階」、「長片」,一路到「軍警」、「健兒」、「幼齒」及「萌健」等9大系列群組。會員消費門檻從最低3000元至最高10萬元不等,李嫌單獨不法所得即超過560萬元。
犯罪手法方面,李嫌一人分飾多角,透過「探探」等交友軟體註冊假女性帳號,上傳女性裸照取得對方信任,再搭配變聲器與自慰影片等方式誘騙被害人裸聊,趁機側錄私密畫面後轉手販售。李嫌甚至提供客製化服務,只要有人指定特定對象,李嫌便會設法接觸該名男子,成功取得裸照後向客戶收取3萬元費用。
另一名23歲鄒姓男子則另闢交易管道,向洪男及其他不詳犯嫌購入被害人性影像後,同樣在Telegram設立群組進行二次販售,並招募陳姓男子、王姓女子、葉姓女子等3人提供金融帳戶,協助收款、提領及轉匯犯罪所得,鄒嫌等4人犯罪期間獲利約600萬元。
專案小組從去年7月至今年6月間發動5波拘搜行動,查緝李嫌等20名涉案人到案,現場查扣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影片上萬部、現金122萬5千元、涉案手機32支、電腦主機7部、筆記型電腦9部、行動硬碟等儲存裝置15個,以及Google、Mega等雲端帳號37組。警方統計,粗估超過上千名男性受害,其中未成年被害人達170人。
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鄒嫌等4人曾遭法院裁准羈押,台中地檢署已於近日陸續偵結起訴涉案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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