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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台南市府不想再忍了!為毒油案重拳開戰盧秀燕 1篇文電爆台中市府

發布時間:2026/08/06 14:37:30
更新時間:2026/08/06 14: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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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台南市府不想再忍了!為毒油案重拳開戰盧秀燕 1篇文電爆台中市府
台南市府衛生局積極查驗油品。(圖/台南市府提供)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最近台灣爆發毒油案,供貨量極大、佔食用油市場大宗地位的中聯油脂,竟向市場售出千噸以上,含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的大豆沙拉油,一口氣波及上千家中下游業者;民眾耳熟能詳的各種食品企業、甚至連路邊麵包店及商店飯糰等,幾乎都無法倖免。豈料這樁食安風暴,後續竟還演變成政治鬥爭,台中市府疑似為了轉移「疏於查驗中聯」的批評,竟將矛頭對準台糖公司及台南市府;而後者也不甘被當沙包打,直接硬起來回嗆了。

惡人先告狀?台中衛生局挨轟疏於查驗中聯油脂 竟搬法條反咬台糖

毒油案爆發後,即使國民黨立刻展開政治操作,抨擊中央政府、衛福部及食藥署應對失當,並質疑中央一開始刻意「蓋牌」,不公布受毒油波及的廠家、也沒在第一時間,宣布預防性下架所有油品;但隨後,輿論也立刻反撲,尤其台中市長盧秀燕就承受猛烈抨擊。台中市府及衛生局頻遭質疑,未做好把關及稽查等相關責任,才會讓中聯油脂公司,放出如此大量的毒油,卻都沒被發現;有議員就直指,中聯油脂長期設址台中,中市府自2022年起,4年內竟只抽驗過1次油品,長期未落實監督與檢驗。

但面對外界質疑,地方政府為何沒落實查驗責任,國民黨卻倒打一把,質疑台糖公司早在5月中,就曾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一事;並且,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約驗收標準後,雖立刻停止採購收貨,但也沒有另外通報主管機關。而由於台糖屬於國營企業、且油廠位於高雄、總公司在台南,兩地皆屬民進黨執政縣市,此事也讓挨打許久的台中市府,彷彿抓住救命稻草;法制局甚至出面開轟,表示根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業者應有通報義務。

打臉台中法制局!台南市府怒批錯誤引用法條 理由全說了

台南市府日前初步解釋,台南衛生局並非本案工廠端、以及原料端管理的主管機關;相關調查及處置,應由原料、工廠所在地主管機關依法辦理。而且,依食安法相關規定,業者無須就原料異常情形,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此外,本案是台糖拒收中聯半成品油品,屬於原料端管理事項,尚未進入食品流通或供作食品使用;因此,本案不屬於《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的「食品」管轄範疇。所以衛生局認為,業者並無該條通報義務之適用;反倒是台中市政府,對於中聯遭退貨後,衛生局卻未能即時掌握,容有執法疏失之責。

中央及高雄市府則同樣認為,台糖僅是「買到壞油的買家(進口脫膠原油半成品)」,根據法律,並沒有主動通報食安法的義務;通報責任全在生產油品的中聯油脂,並應向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通報。

快新聞/台南市府不想再忍了!為毒油案重拳開戰盧秀燕 1篇文電爆台中市府
台南市府圖解說明台糖原料油案。(圖/台南市府提供)

台南市府硬起來了!今日再度發文開轟 怒批外界錯誤扭曲法條

而針對近日有人持續將「中聯油脂事件」的責任導向台南市府、甚至曲解食安相關法規,台南市政府今(6)日再度發文開轟,表示食品安全攸關全民健康,有心人士卻以政治立場來掩蓋事實,不足為憑。市府痛批,整起事件之所以演變成今天的爭議,源頭在於盧秀燕指稱「台糖油品部在台南」、謬稱政院護航,企圖誤導民眾以為,台南市府就是本案主管機關。因此,市長黃偉哲才親自前往台糖油品事業部,目的就是釐清事實、澄清社會誤解,讓民眾了解到,油品事業部主要是經營汽柴油及石油相關業務,而非本案食用油原料的生產或管理單位。

但市府表示,令人遺憾的是,當市府澄清錯誤資訊、清楚說明主管機關權限及通報流程,反而被指控是替業者護航。南市府強調, 真正值得社會思考的是,究竟是誰一開始以錯誤資訊混淆主管權責?是誰刻意放大法令權責?究竟是希望釐清真相,還是刻意延續錯誤印象?

南市府指出,事實很清楚,該批「台糖未曾收貨、也未付款」的油品,來源為中聯油脂,原料端主管機關就是台中市政府。然而,部分人士仍反覆糾結「台糖未通報」、「台糖總公司設於台南」、「台糖砂糖事業部設於高雄」等論述,刻意將食安事件帶向政治攻防,而非回到制度面檢討。

快新聞/台南市府不想再忍了!為毒油案重拳開戰盧秀燕 1篇文電爆台中市府
台南市長黃偉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法律不能隨意解讀!台南市府這樣說

針對外界對於《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律分析,南市府法制處則表示,此條例是台南市依據《地方制度法》制定的自治法規,依法由台南市政府負責解釋及適用。法制局說,任何人都可提出法律意見,但地方自治法規如何適用,仍應依據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職權認定,而不是以個人評論取代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先查清楚事實,再依照法律判斷」,而不是先認定誰有責任、再回頭找法律支持既定結論。

法制處也強調,法律不能只挑一句條文來解讀、更不能忽略法律適用範圍,只憑個人見解就直接推論法律責任。「法律見解可以不同,但應建立在完整事實與法律分析之上,而不是將個人評論逕自視為法律定論」,法制局說。

法制處續指,法律人的責任,是讓法律回歸法律、讓事實回歸事實,而不是讓法律討論淪為政治攻防的一部分;若忽略法律適用範圍及主管機關權責,只剩下政治立場,真正受傷的不只是個案,更是人民對法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