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國內最近爆發毒油事件,在食用油市場佔據大宗地位的中聯油脂公司,竟向市場售出超過千噸,含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的大豆沙拉油,導致上千家中下游業者受波及;許多民眾耳熟能詳的大小食品企業、甚至連路邊麵包店及商店飯糰等,都無法倖免於難。但這樁毒油案,後續卻演變成政治風暴,台中市府疑似為轉移疏於查驗中聯的批評,反而指控台南的台糖公司,早在5月就知情毒油而不通報;對此,台南市府也回應了。
台中又拋新招急甩鍋?質疑台糖早就知情毒油不通報 台南市府打臉了
這波毒油案影響範圍相當大,也引發全民怒火、究責聲浪四起。但直至目前,對於責任歸屬問題,朝野政黨依舊各執一詞。即便在野黨日前大動作號召「反毒油」集會抗議,宣稱中央政府把關不力、隱瞞卸責、預防性下架疑慮產品的速度緩慢,甚至還質疑中央與廠商勾結;但地方政府依然承受猛烈批評,尤其中聯油脂的所在地是台中,市長盧秀燕及台中市府,都被批評過去幾年疏於查驗、幾乎沒有任何監督。
面對外界質疑,為何地方政府不用承擔查驗責任,國民黨卻倒打一把,質疑台糖公司早在5月中,就曾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一事;由於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合約驗收標準,最終也未予採購收貨,但卻沒有另外向主管機關通報。由於台糖屬於國營企業,且油廠位於高雄、總公司位於台南,兩地皆屬民進黨執政縣市,此事讓挨打許久的台中市府,彷彿抓住救命稻草;法制局甚至出面開轟,表示根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業者應有通報義務。
台中法制局糗了!拿原料端事項套用地方「食品」法規 慘遭駁斥
對此,中央、高雄、台南等地的政府單位,陸續出面駁斥相關說法。中央及高雄市府認為,台糖僅是「買到壞油的買家(進口脫膠原油半成品)」,根據法律,並沒有主動通報食安法的義務;通報責任全在生產油品的「中聯油脂」,並應向主關機關「台中市政府」通報。至於台南市府,則對於台中法制局引用《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憤怒回應說,這顯然是「對法律錯誤解讀及不當延伸」。

衛生局提出下列幾點說明。第一,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並非本案工廠端、以及原料端管理之主管機關;相關調查及處置,應由原料、工廠所在地主管機關依法辦理。而且,依食安法相關規定,業者無須就原料異常情形,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
第二,經查,本案是台糖拒收中聯半成品油品,屬於原料端管理事項,尚未進入食品流通或供作食品使用;因此,此案不屬於《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的「食品」管轄範疇。所以衛生局認為,業者並無該條通報義務之適用;反倒是台中市政府,對於中聯遭退貨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未即時掌握,容有執法疏失之責。
火速釐清台糖管理責任 台南衛生局這樣說
台南市衛生局另也表示,已經在8月2日,啟動對台糖總公司權責事項之行政調查,並於今(3)日前往台糖總公司實地訪查,查明總公司對所屬工廠之管理監督機制、以及是否善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衛生局將釐清,相關管理作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規定。
衛生局說,依目前掌握資訊,台糖已就檢出異常原料依契約辦理拒收,所幸相關原料未流入市場,未涉及市售產品流通。然而,食品安全攸關市民健康,市府絕不因此鬆懈,將持續從嚴管理食用油品安全,加強督導轄內食品業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持續配合中央及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相關查處,共同維護食品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