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彭雨桐報導
致癌油風波延燒,台中地院昨(1)日重裁後將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羈押禁見,法院在裁定理由中揭露,台糖已於5月中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苯駢芘超標,檢驗不合格。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深夜緊急回應,台糖購置之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至於311油槽為半成品原料油,因苯駢芘超過合約標準即予以拒收,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高雄市衛生局昨日深夜表示,台糖稱本來預計該批半成品原料油自福懋(委由中聯代工生產)購入後,台糖會再進一步精煉,但依合約,中聯該批油品交貨前,需經SGS檢驗報告合格,才可出貨給台糖。其中包括苯駢芘(BaP)須在2 ppb以下等。但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合約驗收標準,台糖因此未予採購收貨,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至於311油槽係屬半成品原料油,食藥署於中聯查廠時,已掌握該批油槽,業已封存且無外流。
依據《食安法》相關規定,這批半成品原料油如果有問題,通報責任屬於中聯。這即是台中地院認為中聯相關人員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情節,違反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規定,情節重大,有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據台糖向衛生局說明,台糖對外所購買為半成品原料油,其合約中有關苯駢芘標準為2ppb以下,超過合約標準即予以拒收,符合合約規定之原料油進入製程均再以脫膠、脫色、脫臭等精煉製程,經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以確保品質。
高市府衛生局強調,高市府亦已於7月9日將台糖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以確保市面上無與中聯相關油品。
另經查台糖購置之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因此台糖並無涉及食藥署先前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因應本次中聯油品事件,衛生局擴大查廠,台糖產製之油品經檢驗,結果亦均符合規定。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