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熊家瑜報導
便利商店巨頭7-Eleven日前在美國德州聯邦法院,對知名運動品牌Nike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指控該公司在一款即將發售的球鞋設計中,抄襲其標誌性的橘色、綠色與紅色招牌顏色。
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美國7-Eleven於7月1日向德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NIKE即將於7月11日發售的 Air Max 95 新配色未經授權使用與其品牌高度相似的橘、綠、紅三色條紋設計,涉嫌侵犯商標權。
7-Eleven在訴狀中表示,這款Air Max 95採用與其長年使用於店面招牌、廣告、商品以及周邊產品上的三色條紋「極度相似、足以造成混淆的仿製設計」,消費者很可能誤以為這是與7-Eleven官方合作或經其授權的商品。

NIKE新球鞋不只配色完全相同 竟還訂在7月11日發行
值得注意的是,NIKE超商配色球鞋原訂發售日的7月11日,正是美國每年慶祝的「7-Eleven Day(7-11日)」,當天全美多家門市都會舉辦免費發送思樂冰(Slurpee)的活動。
7-Eleven指出,在自家年度重要品牌活動前夕,NIKE推出蹭熱度的鞋款迫使公司必須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保護商標權,並批評NIKE是刻意利用其品牌知名度進行設計,希望藉由消費者對 7-Eleven的既有印象來提升商品曝光度與銷售。
據悉,7-Eleven在正式提告前曾多次與NIKE協商試圖解決爭議,但NIKE仍持續宣傳該鞋款,並打算按照原定計畫於7月11日上市,這導致7-Eleven最終決定訴諸法律。
7-Eleven強調,自家公司長期使用橘、綠、紅三色組合作為門市招牌、廣告、商品與其他產品設計,並擁有多項相關商標註冊權。

7-11強調雙方並不存在任何合作關係 此舉可能引發消費者誤會
在訴訟中,7-Eleven指控Nike刻意設計該鞋,以聯想到7-Eleven並藉此獲取品牌知名度紅利。消費者可能會誤以為該鞋由7-Eleven贊助或授權,但實際上雙方並不存在任何合作關係。訴狀同時指出,多家媒體報導也提到該鞋靈感來自7-Eleven。
根據訴狀,7-Eleven要求法院下令禁止NIKE繼續販售該系列鞋款,並要求召回已經流入市場的產品,同時尋求損害賠償以及返還 NIKE 從該鞋款獲得的全部利潤。
這次引發爭議的Air Max 95在日本由球鞋店atmos,以「NIKE AIR MAX 95 BIG BUBBLE QS 2」名義展開抽籤販售,售價為25,520 日圓(含稅),並預計於NIKE直營店與atmos限定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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